2009年春季学期:
预定名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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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以以预付定金的形式预定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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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春季名额,定金为3000元。保留名额到2008年12月31号。12月31号之前必须交齐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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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交费者不保留名额,名额自动取消,定金不退。
北京新天地语言培训学校退费规定(春季学期)
第一条学生交齐所有学费后,学校报到之日前,如果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报到学习,退费时学校将扣除百分之三十学费用作为违约金。
第二条
学生报到之后(包括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校将退还百分之五十的学费。开学第一周周五下午4:00以后,学校将不再办理任何退费。
第三条 住宿费退款是按整个学期时间的百分比来计算的。每天以百分之三点三计费。开学30天后将不再退还住宿费。
第四条 北京新天地语言培训学校对本规定有最终合法解释权。
注:1、由于本校招生名额有限且招生的季节时效性较强,学生的报名行为将影响我校的整体招生计划,所以本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约束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学生的报名行为属于合同行为,我校将为履行合同承诺做出前期的各项投入,如学生解除合同将对我校的前期投入造成较大的损失,所以我校根据前期投入的成本及学生违约对我校产生经济损失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对违约的学生收取一定补偿性违约金,请学生慎重考虑并做出报名或不报名的决定。
3、如本校的报名协议包含定金约定,有关定金的规则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
4、如有其它不明情况或具体要求请与我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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